您的位置:-> 外交季刊-> 第83期

欧盟对华政策的调整和中欧关系

梅兆荣



时间:2007-7-9



        一、长达32年的中欧关系史告诉我们,欧共体的对华政策历来是随着国际形势及其处境和利益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而中欧关系也总是在摩擦乃至斗争中向前发展。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中欧关系发展得比较顺利,主要基于三个因素:一是西欧面对苏联的军事威胁,奉行联华制苏方针,与中国当时的战略利益并行不悖;二是西欧看重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和颇有吸引力的投资场所,也与中国引进外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需求吻合;三是西欧支持我国改革开放政策,虽反对中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幻想可以促使中国向资本主义和平演变,但考虑到头两条的重要性,从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出发,对民主、自由、人权等问题上的分歧,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随着东欧巨变、德国统一和苏联解体,中国在西方安全战略中的价值下降,西欧借口1989年春夏之交的北京风波对中国实行“全面制裁”,以压促变,妄图乘势改变中国颜色,导致中欧关系跌入低谷。90年代初欧盟提出了建立具有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政治联盟的目标,要求与美国平起平坐的欲望上升。在此背景下,占有更多中国市场份额、扩大对华投资并在战略上借重中国以增强自身地位等因素在欧盟对华政策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1994年底欧盟取消了除武器禁运以外的所有对华制裁措施,自1997年起不再提出或联署反华人权提案,而代之以同中国进行人权对话。从1995年到2003年,欧盟先后发表了五个对华政策文件,对华态度变得越来越积极,对欧中关系的定位不断升高,特别是法、德等欧盟核心成员国公开反对布什政府的伊拉克战争以后,政治上借重中国的一面进一步上升。2003年10月,欧盟主动建议同中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欧关系明显升温。
       但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欧洲舆论中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突然增多,欧盟以反倾销形式出现的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加强,欧洲一些智库纷纷研讨中国崛起对世界秩序和欧洲的影响以及欧盟对中国崛起的应对政策,欧美之间在对华政策上的协调也加强。2006年10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的第六个对华政策文件,昭示了对华政策的调整。据称,该文件是在广泛征求了欧盟成员国政府、欧洲议会、经济界和学术界的意见之后形成的,是一个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全面而务实的纲领性文件,旨在为未来10年的欧中关系确定方向、目标和原则。该文件措辞强硬,两面性更加突出,消极面增多。
       二、欧盟出台的这个题为《欧盟--中国:更加紧密的伙伴,不断增强的责任》的对华政策新文件及其附件《欧盟与中国贸易和投资关系--竞争与合作》,虽保持了要同中国发展全面合作的基调,但政策上有明显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中国的定位发生了变化。认为中国已成为欧盟今后十年外贸政策的“最大挑战”,对欧洲一些重要制造业也构成“严重挑战”。结论是,中国的发展不仅给欧洲带来“机遇”,而且是欧洲强劲的竞争者。对欧中关系中“合作”和“竞争”这两者之间,把“竞争”放在首位。
       第二,要求中国承担“不断增强的责任”。声称中国与欧盟应完全“平等”, 过去欧盟在欧中关系中“给予”多于“回报”,现在中国应确保欧洲的“利益”。总之,要以“责任论”和国际游戏规则来规范中国的内外政策,将中国纳入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
       第三,向中国发出种种指责,提出苛刻要求。声称中国“未完全履行WTO承诺”,仍存在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导致欧中贸易不平衡;诬称中国“扭曲”自然资源的国际贸易,对进口原材料给予补贴,使相关行业获得优势,而对某些国内储备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焦炭、稀土、皮革、丝绸等)出口却进行限制,从而“扭曲”了国际原材料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等等。
       据此,敦促中国“超越WTO承诺”开放市场准入;制止针对欧洲企业的“强制性技术转让”要求;率先扩大进口发展中国家的主要产品,为“多哈回合”谈判的重新启动和完成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第四,敦促中国按照欧盟的价值观建立更加开放和多元的社会。声称要推动中国保障基本人权和自由,包括尊重言论、宗教和结社自由以及公正审判和保护少数民族,遵守联合国所体现的,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价值观;要求欧中之间一年两次的人权对话“应更多地体现出具体成果”;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欧中论坛”,以便向政治领导人提供政策建议;强调要同中国非政府组织和智库加强直接联系,以施加影响。
       第五,要求中国在发展和能源问题上,特别是非洲政策上同欧盟加强协调。声称我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已行不通,要我像欧盟一样对非洲国家推行促进“良政”的政策。
       第六,在台湾问题上向美国靠拢。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但声称要“考虑地区平衡”;关注中国的军费开支,要求我提高这方面的透明度,表示“强烈反对使用武力”;“与台湾保持密切的经贸关系”。
       第七,对解除对华武器禁运附加了更多条件。虽表示将继续努力解禁,但强调取决于双方的行动:欧盟方面,一要完成武器出口行为准则的制定,以保证不会导致武器出口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增加,二要在内部继续探索达成解禁共识的可能性;中国方面,一要改善人权状况,二要改善两岸关系,三要提高军费开支的透明度。附加这些条件,意味着短期内不可能解禁。
       第八,坚持贸易保护主义。强调为保护欧洲的利益,将优先考虑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端,如不能奏效,将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鉴于贸易保护措施仍是确保“公平贸易条件”的手段,欧盟仍要利用反倾销及反补贴工具。只有在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欧盟才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三、欧盟出台这个新文件,对华政策趋于强硬,既有深层次的背景,也有现实的考虑。背景是:
       第一,欧盟国家虽是全球化的得益者,但当前面临内外诸多挑战和困难,包括全球化对他们的负面冲击。其一,是欧洲经济多年来增长缓慢,结构滞后,失业率居高不下,产品竞争力下降。其二是欧盟扩大为25国后消化不良,新老成员国之间、大小国家之间、贫富国家之间利益矛盾增 多,特别是欧盟宪法条约在法、荷两国公投中被否决,使一体化进程陷入停滞状态,建立政治联盟更是步履艰难,前景渺茫。其三是缺乏负众望的领袖人物,可谓群龙无首。法国总统希拉克已是跛脚鸭,谁将成为下一任总统尚属未知数;德国总理默克尔尚是欧洲政坛新手,且近来民意支持率下降;意大利总理普罗迪地位虚弱,难有作为;英国首相布莱尔一味追随美国,今年也将下台。总之,出现了一种担心欧洲衰落,被边缘化的情绪。
       第二,中国迅速崛起为欧洲人始料所未及。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使欧洲企业产生了某种恐惧心理,特别是担心中国“极强的摸仿能力”使他们失去仅有的技术优势;一些工会组织指责中国通过吸引外资夺走了他们的就业岗位;中国成功的非洲政策使一些欧洲前殖民主义国家产生了强烈的忌妒心理,担心中国通过不附带政治条件的双边援助和合作在非洲扩大影响并获得能源和资源,损害他们的利益。同时,欧盟内部在对华认知上不尽一致,既有“中国机遇论”,也有“中国威胁论”,相互打架;欧洲议会一些人批评欧盟委员会对华态度太软,认为美国对华态度强硬反而得益更多;一些人权主义者指责欧盟对华人权对话只具“象征意义”,要求取得“具体成果”。
       第三,美国布什政府从其第二任期开始,着力缓和同欧盟国家的矛盾,加强了同欧洲国家的政策协调,注意发挥欧洲国家的作用,减少了单边主义色彩;同时,利用欧盟内部的亲美势力,施加影响;而欧盟由于目前处境困难,也需要同美国改善关系,在一些问题上向美国靠拢。
       第四,中欧第九次领导人会晤商定要签订新的“伙伴关系和合作协定”,以代替1985年的中欧贸易协定,新协定将涵盖中欧关系的各个方面。另外,2006年底世贸组织给中国的过渡期结束。
       在上述背景下,欧盟这次出台的对华政策新文件具有四个功能:一是为应对中国“竞争”和“挑战”提出长远对策;二是为即将举行的中欧伙伴合作协定谈判提出明码标价;三是在对华政策上统一内部认识和步调,力争“用一个声音说话”;四是适当呼应美国的要求,以进一步改善欧美关系。
       四、欧盟理事会对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上述对华政策文件进行讨论后,于2006年12月8日做出《关于欧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的结论》(以下简称《结论》),充分肯定了该文件的观点和立场,原则批准了其中的政策建议,声称该文件为进一步发展欧盟一体化的对华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结论》的措辞看,有些方面有所强化。指出“充分发展欧盟与中国之间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欧盟的一项紧迫任务”,声称这种伙伴关系必须是“均衡的”,要建立在“对等基础”上,并使“双方都受益”,而“解决日益增多的全球性挑战”应在这种伙伴关系中占据“中心位置”,中国在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国际努力中起着“关键作用”。说得明白一点,欧盟把“战略关系”的重点放在解决全球挑战上,要求中国承担“日益增多的责任”。
       所谓“日益增多的全球性挑战”主要是指:(1)中国已成为一个新的重要的“援助提供国”。为此,欧盟理事会强调与中国“协调行动的必要性”,以便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关于发展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以及其他的多边协议。(2)就中欧在非洲的共同利益进行对话,欧盟期待与中国就非洲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合作,而其基础是欧盟设想的和平、安全、人权、良政、民主和坚实的经济政策。(3)就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加强合作,这也是欧盟与中国关系中的主要因素。
       《结论》对我关切的两个政治问题措辞上有所“弱化”,主要是:在台湾问题上,未再提关注我军费的增长和透明度以及“要考虑地区平衡”等说法,只强调台湾海峡的稳定对东亚乃至国际大家庭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台湾与大陆通过务实合作扩大信任,双方应避免挑衅以及通过谈判的途径和平解决分歧。关于解除欧盟对华武器禁运问题,未再提附加条件,仅重申愿意在1994年12月理事会做出的结论基础上推进解禁工作。
       关于贸易和投资等经济领域,《结论》保持了强硬要求。强调欧盟理事会赞同欧盟委员会把欧中关系建立在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遵守规则基础上的战略,不仅要考虑贸易平衡和汇率问题,而且要考虑双方在社会、生态领域的成本和效益给双方带来的可比性益处。还要求投资自由化、提供政府采购订单、贸易便利化、严格遵守知识产权规定以及有约束地消除各种技术性贸易障碍等等。
       在人权问题上,《结论》一方面肯定了中国的“进步”,但仍对中国人权状况说三道四,扬言欧盟将“继续观察中国的人权状况,通过改善对话和合作来“促使中国发生积极的变化”。
       五、面对欧盟对华政策的上述调整,我们应当如何对待,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第一,要充分估计到欧盟对华政策的两面性、经济上的利已主义和受制于内外因素的局限性;要正确把握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对发展中欧关系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有足够的准备。欧盟一位官员称,该文件表明欧盟对中国“少了一些天真和一厢情愿,多了一些理性和务实”。事实上,反过来亦应该如此。我们要以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心态,泰然处之。对欧方的漫天要价,要认真加以研究。合理的尽可能予以满足,无理的据理批驳。要准备同欧方进行长时间的、艰苦的、充满斗争的谈判,坚韧不拔地维护中国的正当权益,不要急于求成。
       第二,要从时代和战略的高度把握欧盟的特性。欧盟的实力、地位和政策目标毕竟不同于美国。它不直接威胁我国家主权和安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同我共同点较多;在一些重大国际问题上仍需要借重中国。它仍坚持同中国发展伙伴关系与合作的基本政策,同中国发展经贸合作是其不可放弃的利益所在,欧盟仍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合作伙伴。但应当看到,欧盟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多元的矛盾的统一体,各成员国之间都还存在着利害、矛盾和空隙,欧盟委员会想统一步调、用一个声音说话难以完全做到。今后既要同欧盟委员会打交道,更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双边关系上,做影响力较大的大国工作固然重要,但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大国主宰”上,应同时加强做中小国家包括东欧国家的工作。
       第三,对欧工作应重实际利益,不图虚名。主要是通过互利的经贸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以壮大国力;通过恰当的宣传工作扩大我在欧洲的影响;要花大力气做欧洲各阶层的工作,以增进对中国的了解和理解,减少以至消除对中国的误解、偏见和成见。对欧美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上的协调行动要有充分认识;对欧美分歧既要重视,更要有恰如其分的估计。在解禁问题上仍应保持压力,这是中国的正当要求,但也不要看得过重,要防止造成错觉。在台湾问题上,要警惕欧盟立场后退。
 第四,宣传工作要实事求是。讲成绩要适度,切忌夸大、吹嘘。尤其不要产生所谓的“大国心态”。要始终记住,中国还是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大国,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人均水平还很低,家底远不如发达国家殷实,有些方面还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实现现代化还任重道远。
       放眼世界,展望未来,中欧在战略上相互借重的一面将继续发展,双方合作的领域会进一步拓宽,相互交往将更加密切,但与此同时,各种摩擦和利益冲突也会增多,中欧关系只有在不断克服矛盾中向前发展。